本報連續刊發相關報道反映勞務派遣員工各項權益難獲平等保障之后,這一問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業內有關人士認為,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加入工會組織,是保障他們同享合法權益的一條有效路徑。但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當前寧德勞務派遣工主要派往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工作,但他們很難加入這類用工單位的工會。
據【江西勞務派遣公司】獲悉: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都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吸收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勞務派遣工應首先選擇參加勞務派遣單位工會,勞務派遣單位工會委員會中應有相應比例的勞務派遣工會員作為委員會成員。勞務派遣單位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勞務派遣工直接參加用工單位工會。據悉,寧德市14家勞務派遣公司目前只有部分派遣公司成立了工會。
在寧德一家金融機構工作的勞務派遣工陳小萍反映說:“按用工合同規定,我只能參加勞務派遣公司成立的工會。因為沒有參加用工單位的工會,用工單位組織員工旅游等福利,我都無法享受到;至于選舉職工代表或者討論職工福利等,更是沒有我的份,只有用工單位組織開展文體活動時才會通知我。”
寧德市總工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勞務派遣工如果沒有參加用工單位的工會組織,就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也不能享受到用工單位工會的各項職工福利,這很難讓勞務派遣工對用工單位產生歸屬感。從實際情況看,勞務派遣工加入私企的工會難度并不大,難就難在加入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的工會組織。
當前,寧德勞務派遣工主要是派往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工作,而這些單位的工會會員,或多或少都享有各種職工福利,因此勞務派遣工加入機關事業單位或國企工會,則意味著要參與分割正式職工的既得利益,這使得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對勞務派遣工加入本單位工會組織產生了抵觸情緒。當然,也有少部分勞務派遣工自身也沒有意識到參加工會組織的重要性,對參加工會活動積極性并不高,使得用工單位也有了搪塞和拒絕的借口。
寧德市總工會副主席劉兆興表示,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去年正式發文,要求將長期勞務派遣工納入用工單位工會管理,這讓勞務派遣工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也讓勞務派遣工的政治待遇有了切實保障,為實現同工同酬奠定了良好基礎,這一做法值得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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