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唐人力】最新報道:浙江人文大講堂開講9年,有很多熱心粉絲。在浙大教授何文炯的“保險與民生”講座上,就來了一位超級粉絲。開講前5分鐘,何教授剛落座,他捏著倆信封,沖到講臺上來,想請何教授在信封上寫幾句話。他說,每次來聽講座,都會準備這么一個信封,留下主講人的簽名、留言。信封左上角,還貼著從報紙上剪下的人文大講堂標識;講座內容,也會從報紙上剪一段,貼在信封的左下角。
何教授爽快地答應了這個要求,他寫了這么一句話:民生問題是天下第一大事。
“現代社會中,風險無處不在,無時不有,風險保障已經成為老百姓的基本需求。”何文炯是我國保險和社會保障領域的著名學者、中國保險學會副會長,他說,風險保障屬于民生范疇,保險與民生關系密切。
新的生活方式產生新的風險
古話說,“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現代社會,房子更牢固了,生活更便利了,但風險并沒有減少,有些風險甚至增加了。比如汽車多了,車禍多了,環境也變差了,這是新技術、新的生活方式帶來的風險。把風險歸歸類,跟我們老百姓密切相關的風險有四類:人身風險、財產風險、責任風險、信用風險。
人身風險,包括意外傷害、過早身故、疾病和高齡風險等。現在,我們的社會不僅僅是老齡化,而且還是高齡化,80歲以上的人口比重不斷提高。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現在全國平均預期壽命在75歲左右,杭州市前幾年就超過80歲了,壽命延長,已經成為不可改變的趨勢。同時令人擔憂的是出生率下降。這就是“少子高齡化”,這個高齡風險已經顯現在我們的面前。
財產風險,包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風險,還包括經營風險和投資風險等。
責任風險,對大家來講可能是個新詞匯。所謂責任風險,是指當事人因為他的疏忽或者是過錯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這種責任,包括公眾責任、產品責任、職業責任和雇主責任等。
30多年前,湖南瀏陽一家花炮廠,向美國出口煙花爆竹。一個美國小朋友玩花炮時發生意外,眼睛瞎了。于是向廠方索賠,理由是,產品說明書中少寫這樣一句話:本產品幾歲以下的小孩子不能玩,如果要玩必須在成人指導下玩。這句話沒有寫,就是產品有瑕疵,索賠成立。
職業風險,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過錯和過失所招致的經濟賠償責任風險。比如,醫生開刀開錯了,藥劑師配錯藥了,美容師使得美女變丑了,這些事情在發達國家都是要賠錢的,不是鬧著玩的。
還有雇主責任風險,當老板有責任。以前,老板與伙計之間因工傷事故發生糾紛的處理原則是“過錯責任制”,也就是說,發生的事故是因為老板的過錯,老板才需要承擔責任。后來,處理原則改變了,采用“無過錯責任制”—不管老板有錯沒錯,只要發生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老板無條件負責,這就有了雇主責任風險。
第四種是信用風險。
保險,是處理風險的互助機制。
社會保險應成為全體國民福利
社會保險,是“最年輕的”保險,最早出現在19世紀的德國。當時的德國,處在工業化過程中,勞資關系緊張,社會不穩定。為緩和矛盾,德國俾斯麥政府于1893年推行社會保險制度,強制企業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解決工傷、醫療等費用來源,形成有效的風險保障機制。后來,世界各國紛紛學習德國的辦法,建立社會保險制度。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保險的保障對象,逐步由工薪勞動者擴展到全體社會成員,成為全體國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1951年,中國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當時主要在城鎮實施。1980年代后期開始,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國家在社會保險領域進行改革探索,逐步形成了現行社會保險體系,其保障對象逐步向全體國民擴展。
社會保險的內容,包括醫療、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等。
社會醫療保險,目前中國有三個制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一個中國人,都可以參加其中一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未來的趨勢,這三個制度應該逐步整合成為一個制度—國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養老保險,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是4個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保障制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浙江,把農村和城鎮居民的兩個制度合并為一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做法,很先進,因為同類風險保障項目,制度越少越好,制度越簡單越好。
三是工傷保險,專門針對工薪勞動者,而且勞動者不需要繳費,全部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為這是基于雇主責任而設置的社會保險項目。
四是生育保險,主要是為參保者提供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期間收入補償。這是很重要的社會保險項目,可是目前參保率太低,而且只針對工薪勞動者,這是需要改變的。我認為,生育保障項目應該針對全體國民,農民生孩子,也需要醫療費用,其家庭收入也會減少,應該給予補償。
社會保險要加強更要改善
在現代社會中,社會保險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因此,這些年我和學界同行一直致力于說服決策機構將此權利落到實處。經過努力,中共十八大報告終于把社會保障方針由原來的“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改為“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一字之改,意義深遠,中國老百姓的社會保險權得以進一步確認。
社會保險在中國的歷史不長,而且這些年我們走了不少彎路。因此,現行制度存在一些毛病,主要是兩條:一是公平性不夠:地位越高,收入越高,保障越好;地位越低,收入越低,保障越差。二是制度的可持續性也令人擔憂,主要是制度設計有缺陷,待遇調整缺乏理性,基金投資回報率過低。
今后,社會保險要加強,但更要改善。這幾年,有些群體保障待遇太高,有的群體保障待遇太低,尤其是農民。今后應該“抑峰填谷”,高的要按住,不能再漲了,低的要提高。“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這四句話中,保基本是最核心的。
保險是一種很好的風險處理工具,可是我們現在用得不夠好,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都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目前,很多人對保險、尤其是對保險推銷有反感,商業保險的社會信譽不高。問題主要出在兩方面,一是服務做得不夠好,人員素質和技術也有待提高;二是商業保險產品本身的設計有缺陷的,供求不對路,老百姓想要的保險商品匱乏,老百姓不太想要的險種很多。自助合作保險,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民間組織辦保險,比如行業協會、生產合作社等都可以辦保險。老百姓自己保險,民間自我管理,不以賺錢為目的,政府應該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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