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按照“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的要求,江西省自2013年1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調整后,全省五類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13%以上。
據【江西人事代理公司】了解,此次調整仍保持五類區域。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域調整為1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2.3元/小時;二類區域調整為11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5元/小時;三類區域調整為10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0.7元/小時;四類區域調整為9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9.8元/小時;五類區域調整為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9.0元/小時。
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江西大唐人力】資源網,官方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