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育保險代理公司】報道: 整體新參保的單位職工次月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已參保單位為新增職工連續足額繳費滿6個月后,方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11月22日,大江網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為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完善省本級生育保險經辦管理,《江西省本級生育保險經辦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布。職工的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參保男職工在農村未就業或屬城鎮未穩定就業的配偶可享津貼。
5類費用可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據了解,省本級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按照江西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社保中心)核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費率為0.6%,職工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以下5類費用:生育津貼:以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標準,按照規定的產假期和符合計劃生育規定享受的休假期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生育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疾病醫療費:包括因生育引起產后大出血、產后感染、產褥熱、產后心臟病、妊娠合并肝炎等疾病以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診治的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一般避孕藥具、環孕檢、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人工終止妊娠術、輸卵(精)管結扎術以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的費用;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參保單位為新增職工繳費滿6個月可享待遇
《辦法》提出,整體新參保單位的職工在參保并正常繳費的次月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已參保單位中新增職工,其單位必須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滿6個月后,方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省本級生育保險的生育醫療費、疾病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均實行定額支付,超過定額部分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機構現金墊付全部費用后,按規定到省社保中心進行報銷結算。
參保男職工配偶在農村未就業或屬城鎮未穩定就業可享津貼
《辦法》明確規定,參保男職工其在農村或屬城鎮未穩定就業的配偶,同時也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生育保險的,可按參保在職女職工同類定額標準支付其醫療待遇。并由參保男職工所在單位持相關證明、結婚證和戶籍等材料,按其參保在職男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辦理享受50%的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分娩結束30天后可申請結算生育保險待遇
《辦法》規定,在分娩或實施終止妊娠的流、引產術后,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委托單位,于當次醫療行為結束后30天內到省社保中心申請結算相關生育保險待遇,省社保中心按規定審核支付,并要求提供以下證明資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再)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收費明細清單、出院證明、嬰兒出生(或死亡)、流引產醫學證明、專家鑒定證明等;門診病歷、處方、檢查檢驗收據、明細清單等;填寫《省本級生育保險待遇結算單》;男職工未就業配偶還需提供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或社區居委會(農村戶籍的由村委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并提供結婚證及復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種情況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參保人員需注意,有6種情況是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包括: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因犯罪、自殺、吸毒、醫療事故、第三者傷害等造成妊娠終止的各項費用;在零售藥店購買避孕藥品、避孕工具等費用;治療不孕癥或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所發生的費用;嬰兒的醫療、護理、保健等費用,超過生育保險規定范圍和標準等費用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另外,省本級生育保險的生育醫療費、疾病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均實行定額支付,超過定額部分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更多公司訊息,請關注【江西大唐人力】資源網,官方網址:http://www.jx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