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醫療保險代理公司】最新了解:城鄉居民因疾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報銷。
1、學生、兒童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學生、兒童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7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400元,報銷比例為65%;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
2、成年居民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成年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照下列標準報銷:
(一)按照1000元籌資標準繳費,住院醫療費在11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75%,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二)按照700元籌資標準繳費,住院醫療費在9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70%,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ㄈ┌凑?70元籌資標準繳費,住院醫療費在7萬元以下的,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在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45%
在上述報銷標準中,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起付標準為3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4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
門(急)診醫療保障待遇和其他待遇
城鄉居民在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的同時,還享有門(急)診醫療保障待遇、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等其他方面的待遇。
第一節門(急)診醫療保障待遇和其他待遇
門(急)診醫療保障待遇: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0%。
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
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從個人繳費中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標準籌集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資金,用于支付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因意外造成傷殘、死亡的補助金。2011年的標準是,意外傷害醫療費用6000元以下的,按照70%的比例報銷,6000元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標準報銷。意外傷殘按照等級1-4級給予35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補助,意外死亡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
生育補助待遇
參保孕產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給予報銷,即順產600元,剖宮產800元,同時享受100元生育補助待遇。
醫療救助待遇
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參保人員,可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按有關規定申請醫療救助。
門診特殊病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特殊病在門診就醫和按照規定設立的家庭病床,享受規定的醫療費報銷待遇。參保人員治療門診特殊病種在門診就醫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包括:腎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癌癥的放療、化療、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待遇標準: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起付標準為300元。參保人員既發生門診特殊病醫療費又發生住院醫療費的,門診特殊病和住院起付標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合并執行一個起付標準。發生兩種以上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的,合并執行一個起付標準。
參保人員治療門診特殊病種在門診就醫,起付線以上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具體報銷比例為,學生、兒童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65%,二級醫院報銷60%,三級醫院報銷55%;成年居民按照1000元籌資標準繳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65%,二級醫院報銷60%,三級醫院報銷55%;按照700元籌資標準繳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55%,三級醫院報銷50%;按照470元籌資標準繳費,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55%,二級醫院報銷50%,三級醫院報銷45%。
診療服務和用藥范圍:門診特殊病的診療服務和用藥范圍納入《天津市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暨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統一管理和調整,具體范圍另行制定。
定點和登記備案制度:實行門診特殊病種定點診斷、定點就醫和登記備案制度。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確定門診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應當在門診特殊病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特殊病診斷。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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