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工傷保險代理公司】近日了解:鄭州市大多數事業單位等組織尚游離在工傷保險范圍之外。昨天,鄭州市政府副秘書長翟曉賓透露,為切實保障職工權益,從今天(9月1日)起,鄭州市事業單位等組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全面啟動,力爭年底前將全市事業單位等組織全部職工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
要求:年底前都要入工傷保險根據鄭州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通知,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除外)、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簡稱事業單位等組織),尚未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的,應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已經為職工(含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參保的事業單位等組織不再重復辦理單位參保登記手續。
近親屬可以幫忙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發生工傷,誰來申請認定?
據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如果職工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業單位等組織應積極救治,并在3日內用書面、電話、傳真等形式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并于30日內向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事業單位等組織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到緊急情況,工傷職工可到就近醫院搶救,脫離危險后及時轉到協議醫療機構醫治。工亡職工賠償最高可達百萬元繳的少,得的多,是工傷保險的一大特點。
翟曉賓介紹,根據鄭州市規定,事業單位等組織首次參保的繳費比例僅為0.5%,遠遠低于其他社會保險的繳費比例。但如果事業單位等組織職工發生工傷,工傷保險基金就要支付醫療康復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等各項工傷待遇,而且標準較高。以工亡待遇為例,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已提高至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萬元,也就是說,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老條例的十幾萬元提高至38萬元,再加上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工亡職工可以得到近40萬元的賠償,如果再加上醫療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長期待遇,對工亡職工的賠償最高可能達到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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