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決策部署,近日,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印發《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22〕14號),出臺失業保險一攬子措施,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助力穩就業保民生。
《通知》明確
在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失業補助金、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支出范圍。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或實施疫情防控靜態管理的市、縣(區)內,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按照人社部發〔2022〕23號文件規定,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納入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同時,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大力支持職業技能培訓。提取全省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的4%左右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統籌用于支持職業技能培訓。該項政策的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
各地要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落實好失業保險金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臨時價格補貼政策,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同時,要密切監測失業保險基金運行狀況,加強形勢研判和工作指導,確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