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積金代繳公司】最新報道:南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有調整,現在開始每月最低須繳160元!從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據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1年第一次工作會議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有所調整,月繳存額上限將由2010年度的1900元提高到2200元。
此次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的提高,將進一步提高南昌廣大干部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能力,加快住房公積金積累速度,擴大住房公積金資金規模,增強提供廉租住房建設資金的能力。決定具體執行時間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單位逾期不辦最高罰款5萬據了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對低于月繳存額下限的單位,相關單位應認真做好上調工作,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各繳存單位即日起可到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手續。確實有困難的單位應到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緩繳手續。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管理中心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若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將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做什么?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一)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
(二) 離休、退休的;
(三)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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