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在我國又稱為勞動派遣、勞動力派遣、勞動者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賃、人力資源租賃或員工租賃等,在國外也被稱為臨時雇傭服務(temporary help service),是指派遣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將與自己建立勞動關系的派遣員工派往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派遣費,派遣機構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雇傭關系。
一、我國勞務派遣行業發展歷程和現狀分析
勞務派遣在我國起步較晚,與發達國家相比,規模和數量還有限,但發展卻異常迅速,經歷了外資需求的萌芽階段、全方位的成長階段和規范化發展階段,從需求來看,仍然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勞務派遣雖然尚處于起步發展階段,但已在我國顯示出促進就業的重要作用。在促進體制內就業機制轉換、促進城鄉就業結構轉變、調節勞動力市場供求形勢等方面,勞務派遣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梢哉f,在今后一段時期內,勞務派遣將作為一種重要的就業形式、用工形式,繼續發揮其特殊的作用。勞務派遣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雖然有一些是經營不規范的問題,但是,更主要的還是法律規章不健全、政府政策缺位造成的勞務派遣業缺乏規范、發展缺乏保障的問題。
實際上勞動合同法立法時,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在中國已經蔚然成風。數據顯示,僅全國公有制企業、事業、機關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約有2500萬人,電信系統的電信、移動、網通、聯通等四大集團共有職工118.3萬人,其中勞務派遣工48萬人,占職工總數的40.5﹪。郵政、金融、石化、建筑、電子、機械制造等效益比較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運輸、物流、餐飲、旅游、物業等服務性行業勞務派遣工數量也在迅速增長。
那么為什么勞務派遣會如此迅速地蔓延,得到如此眾多用人單位的接受呢?特別在勞動合同法頒布前,企業主要看重勞務派遣存在以下幾個明顯優勢:
1、降低人工成本。首先,被派遣勞動者多由勞務派遣單位進行人事管理,用工單位據此可節約管理成本;其次,一旦用工單位不再需要,可以隨時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降低了解雇成本;最后,可以靈活調整被派遣勞動者的薪資水平。這比使用固定在編員工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2、用工機動靈活。對于那些業務量受季節性、政策性、外部環境影響較大的企業而言,采用勞務派遣,可以在增加業務時迅速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及時減少人員,人員進出手續都由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專業化服務,不會影響到用工單位的生產經營。
3、減少勞動仲裁糾紛。由于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是一種勞務關系,它沒有與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勞動關系,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關系隸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的工資、社保、辭退賠償等各項責任可以全部轉嫁到勞務派遣單位。這樣,用工單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與被派遣勞動者直接發生勞動糾紛(不能完全避免),從而省卻用工單位的管理時間和精力,專心于經營活動。
勞務派遣的優勢顯而易見,尤其是《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的勞務派遣行業得到了規范的發展。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有了法律依據,消除了過去人才中介機構與勞務派遣單位不分的混亂情形。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務派遣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護。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得到重視,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得到了完善。勞務派遣單位克扣勞務派遣工工資報酬的情形大大降低,勞務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比例和數額都得到了較大提高。勞務派遣工的工作條件、工作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的法律意識都有了顯著加強?!秳趧雍贤ā?、《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實施,對勞務派遣的規范發展,對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令人遺憾的是,《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也出現了于立法本意不和諧的現象。
二、勞務派遣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新法規的宣傳和引導、落實工作尚不完全到位,存在一定的分歧和誤解,勞務派遣中仍存在很多違規問題需要及時落實和改善。
首先,《勞動合同法》中存在一些不完善和相對模糊的地方,在實際的勞務派遣執行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分歧。例如《勞動合同法》中66條也明確規定勞務派遣是針對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而我們前期的勞務派遣幾乎涉及到所有的用工崗位,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盡量降低因勞務派遣付出的成本,促進用工單位直接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務派遣成為單位用工的必要補充。但是何謂“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法》沒有作出解釋,有立法權部門沒有給出明確定義。
其次,新法規還需加強落實,保障真正有效的實施。一些地方政府的舊規定沒有及時調整、新法規沒有建立或不完善,對于新法規的宣傳、落實及實際執行不到位。全面貫徹落實 《勞動合同法》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既涉及政府職能的轉變,也涉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和利益格局的調整,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不斷落實,遇到勞務派遣的違規問題要堅決處理。
再次,各個區域和層級對于新法規的誤解較多。企業和個人對于新的政策缺乏充分了解,甚至各個司法和勞動管理機構對于法規的理解也存在差異。比較典型的是一些企業為規避《勞動合同法》,認為將員工轉為勞務派遣是“免責金牌”, 降低成本、規避責任、躲開一紙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些新舊“賣點”促成企業在“搶閘”規避新法時,更多公司訊息,請關注【江西大唐人力】資源網,官方網址:http://www.jx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