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青海省人社廳獲悉,青海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這也是青海第10次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據介紹,本次調整標準為:一至六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每級每人每月增加236元,平均提高7.24%;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的,每人每月調整到1913元;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的,每人每月調整到2551元;完全生活自理障礙的,每人每月調整到3189元,平均提高13.24%。此外,青海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3元,實際領取額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調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平均提高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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