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您的情況而言,證據不足,可繼續搜集,同時有愿意出庭作證的相關證人證言也屬于證據之一。一般而言,舉證只要有相關勞動證明就可以,比如工牌,工資單,社保卡等等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舉證責任倒置,由公司提供相關證明,如果不提供,公司就要承擔不利后果。
關于確認勞動關系,有三種證據是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的。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3.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也可以作為確認勞動關系的參考證據之一。手機通訊記錄等材料要作為證據,必需以書面形式提交,也就是說你要到運營商處取得相關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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