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進一步貫徹就業促進法,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關于“規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的要求,維護公平、有序的就業環境和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幫助勞動者通過市場實現就業,推動就業更加充分目標的實現,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工商總局關于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14〕2號)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于2014年2月17日至3月21日,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和任務
進一步加強對人力資源市場和用人單位招工行為的監管,依法打擊擾亂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取締非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整頓違規經營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職業介紹和用人單位的招工行為,嚴懲“黑工廠”、“黑中介”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做到違法事實沒有查清不放過,勞動者合法權益沒有得到維護不放過,涉案嫌疑人沒有歸案不放過,保持對人力資源服務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完善監管體系,為促進勞動者就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清理整頓對象及內容
對人力資源市場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各類招工用人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工作內容包括:
(一)嚴厲打擊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對以職業介紹為名,坑騙求職者財物、拐賣婦女或者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單位或個人,要嚴厲打擊;對欺騙、販賣、強迫勞動者勞動的黑色利益鏈犯罪團伙,要重點打擊。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二)依法取締“黑中介”。對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活動的組織或個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和取締。依法打擊以暴力手段脅迫勞動者接受其職業介紹行為,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三)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管。對申請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活動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范圍和相關規定,嚴格審查;對巳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含職業中介許可證、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健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守法誠信檔案;對雖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但在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中提供虛假就業信息、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非法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以職業介紹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超出核準業務范圍經營特別是未經核準擅自從事培訓業務或者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并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規范用人單位招工行為。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發布虛假招聘廣告,違反規定將“乙肝五項”作為體檢項目,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者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用人單位,依法責令改正,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依法打擊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違法行為。加大對用人單位招工用工過程的監管,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為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違法行為和其他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于“健全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專項行動協調指導機構,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專項行動。要將專項行動列入本部門工作議事日程,加強對本系統的工作指導、調度和督促檢查。
(二)突出重點,確保實效。各設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執法檢查活動,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實效。要加強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管,以工商企業密集區、流動人口集散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聚集地和自發形成的人力資源交易場所作為重點檢查區域,嚴厲打擊“黑中介”和以職業中介為名坑騙求職者財物、拐賣婦女或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聯合執法、綜合整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注重部門聯動,強化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及時溝通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落實勞動違法案件的屬地監管責任,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各部門分工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要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統一行動,分工協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四)注重宣傳,擴大影響。各設區市要抓住春節后農民工集中返城就業和開展“春風行動”等就業援助活動的契機,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宣傳活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開通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對專項行動期間查處的嚴重違法案件,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予以曝光。
四、認真做好材料報送和工作總結
(一)請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2月25日前將本地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報省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局)。
(二)請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3月24日前,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此次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將總結材料報省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
在專項行動期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 工商行政管理局將組成聯合督查組,赴部分設區市、縣進行督查調研。專項行動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對此次專項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予以聯合通報表揚。
聯系人:鄒章英
聯系電話:0791-86890383 86890396(傳真)
附件:1、江西省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協調指導小組成員名單
2、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情況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10日
附件1:
江西省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
行動協調指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劉三秋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副組長:陳利克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章凱旋 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
沈慶中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成 員: 段明其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局局長
張維明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處長
徐道美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
裘應強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處長
辦公室主任: 熊建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局副局長
辦公室成員: 鄒章英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局
陳 剛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公共秩序管理指導處
胡少華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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